政府制定了多種稅收優惠政策,主要包括: 1.外商投資第一年的加速折舊率分別為40%和50%。 2. 公司的所有培訓和研究費用,如果事前進行過申報,并被接受,則可以從該納稅期的應稅利潤中扣除。但這些費用不包括購買土地、房屋建筑物和其他動產的費用。 3. 企業所得稅減免: 1)雇用當地工人100-200人的,減免2%; 2) 雇用當地工人201-400人的,減免5%; 3) 雇用當地工人400-900人的,減免6%; 4) 公司出口產品或服務收入300-500萬美元之間的,減免3%; 5)公司出口產品或服務價值500萬美元以上的,減免5%; 3. 進口關稅免除: 1)外國投資者進口所有原材料和設備免稅; 2)外國投資者本人和其外籍雇員個人使用的車輛和一些動產享受免稅。 3)投資私立教育機構的投資者享受設備和一般材料進口的關稅免除。 4)進口專用車輛,如消防車、旅游車、冷藏車、救護車等,可免除關稅和消費稅。 5)投資者進口旅游包機用飛機免進口稅。 6)投資者為建造價值180萬美元以上的建筑物而進口的建筑材料享受5%的關稅待遇。 7)投資者進口醫療設備、醫用器材、農業設備、家畜、漁業設備的,免除進口關稅。 8)投資旅游和酒店業的投資者,可以享受酒店用品的關稅免除。 4. 作為東非共同體成員,從東共體國家進口產品享受零關稅。 5. 盧旺達發展委員會還可以根據投資項目的規模、地點、性質、重要性、對國家發展的作用等對個別項目進行專門推薦,由部長會議進行討論是否給予更多優惠政策和便利措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