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撾是一個剛剛起步發展的國家,治黨治國都還在探索和學習中進行,市場經濟、法制經濟尚在完善之中。企業在貿易往來和投資時要考慮以下幾方面因素: 一是老撾目前法律法規尚不完善,在農業、通信、電力等行業至今仍缺乏行之有效的鼓勵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,政策變化和行政干預時有發生。 二是匯兌限制和金融風險。根據有關規定,外國投資者可以匯出利潤,但必須得到老撾國家銀行批準。這一審批過程等待時間長,不透明和不確定性較多。老撾外匯儲備較少,對外支付能力有限,銀行資本金不足,金融體制相對脆弱。因此,企業對老撾出口商品存在對方延期支付貨款的風險。 三是政府機構辦事效率不高。雖然老撾政府為改善投資環境設立了“窗口”式服務,但投資項目審批程序依然繁瑣,審批時間較長。 四是基礎設施落后,基礎建設條件較差,產業不配套,物流成本高,運輸時間長。工業用煤緊缺,目前尚未發現有大型煤礦。雖水電資源豐富,但電網建設滯后,全國仍有六分之一的村不通電。 五是文化教育落后,勞動力不足,技能單一,素質偏低,當地雇員一般不愿加班加點,趕時間、工期的項目執行中難度較大。同時,老撾人口少,市場容量小,難以實現規;a,大部分物品靠進口,成本相對高,投資經營中需注意成本調查、核算。 |